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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自治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部署,按照《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现制定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以落实行业作风评议制度为着力点。通过督导评议、查纠整改,推动本行业构建作风建设及督查评议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以面向基层,为民服务的窗口单位为重点,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质服务、高效诚信为内容开展重点评议。努力解决为经济建设、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维护经济发展、促进稳定和谐。 二、评议范围 市行政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市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各区县行政执法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所在区政府负责。按照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其政风行风的整体评议及投诉处理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指导。 三、评议内容 市行政执法局作为全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单位,重点评议的内容为: (一)政务公开。公开及时、明确,内容全面、真实,便于知情、查询。 (二)依法行政。法律适用准确,岗位责任明确,职权规定明晰,程序周全合法,文书规范完备,执法公正文明,实行错案追究。 (三)清正廉洁。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钱物、有价证券及宴请、娱乐等消费活动;不利用行政执法权、行业管理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行推销产品及强制服务;不与民争利。 (四)优化服务。实行“首问负责”,推行“政务承诺”、“服务承诺”,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服务窗口宽敞整洁、服务功能齐全、办事优质高效。 (五)制度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具体明确,内外监督落实到位,督查评议机制健全。 (六)信访办理。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受理及时,查处到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纠风办会同市行政执法局评议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以行政综合执法网局长信箱为互动窗口,面向群众,倾听民意,以及时认真的解答群众有关诉求为主要形式,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目的,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以评议本级机关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市级特邀监察员明查暗访和问卷调查服务对象、以行政执法局行风评议员明察暗访和民主评议办公室督导检查、以评议本级机关作风与评议系统行业作风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即时通报。 我局评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由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特邀监察员,在2009年度全市的评议大会上进行点评。 (二)评议步骤 评议工作分动员教育、自查自评察访反馈、整改复查、总结评议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阶段(5月20日-5月30日)。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评议工作方案。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秩序和工作成效,成立市执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均要设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评议工作落实。 2、广泛进行思想动员。召开市行政执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增强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察访反馈(2009年6月1日-8月15日)。 1、按照年初纠风工作计划,结合当前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市行政执法支队、机关各处室要对照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的情况、查找出的问题,于8月1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并将其作为年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依据。 2、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上门征求意见,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各区县、市属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国有集体企业、私营个体业主、施工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商铺门面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针对自查自评、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市级特邀监察员及局行风评议员明查暗访、核查资料反馈的有关问题,定期召开行风例会进行分析研究,听取情况反馈,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市局评议办公室对各单位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明查暗访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整改复查(8月16至11月15日)。 各单位要对行风监督评议员指出的、群众反映的、自查出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落实时限。市局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行风监督评议员继续进行明察暗访,对重点整改单位和问题,全程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措施及建立的长效机制于11月10日前报市局纪检监察室。 第四阶段:总结评议(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召开大会,进行评议。邀请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的代表,参加市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座谈会,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梳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长效机制向参会人员进行反馈,并组织大会评议,提出修改意见。 2、统计汇总、及时通报。市局评议工作办公室,对评议数据和评议意见进行归类汇总。按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单位和处室为标准,将评议结果分出优劣等次,并经市行政执法局党组审定后,通报评议结果。 3、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报送市行政执法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并做好参加全市评议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奖惩措施 1、评议等次划分为人民群众满意、人民群众比较满意、人民群众不满意单位或部门。 2、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出现多次被投诉等工作作风类问题的,经调查属实,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部门不予评优评先,同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3、评议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年度评先评优、目标管理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考核挂钩,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作为改进作风、服务人民的具体行动,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边评边改,务求把民主评议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转化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实际行动,转化为锐意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的实际行动,全面促进全局政风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2、各单位要按照此方案中的方法、步骤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创造性的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做好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工作。第四阶段召开本单位、本部门评议工作会后,要于11月25日前将评议情况上报局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评议中发现的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得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甚至给全局评议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强化监督监察和责任追究力度,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坚决杜绝边纠边犯,要切实以崭新的面貌、良好的作风、昂扬的精神,为构建文明和谐的行业形象做出新的贡献。
2009-6-22 18: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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